【东外环护城河延伸与环境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553001B01,
【东外环护城河延伸与环境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外环护城河延伸与环境整治工程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招标核[2020]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正定县文物保管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正定县文物保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东外环护城河延伸与环境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正定县东城门周边,正定古城区和新城区交汇点,卫前路东头。
3.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工程进行东外环护城河延伸及周边环境整治,主要包括护城河工程,其中过卫前路段做顶管处理;三门洞及三门洞南业态(扣罩式本真保护)建设工程;仿古城墙砖防水处理工程; 军事观光巷道提升工程(巷道口外挂仿古城墙砖、巷道内消防通风、 照明亮化、粉刷);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等,具体以初设范围为准。
4.资金县财政筹措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9个月,其中设计周期 7日历天。
6.标段情况: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工程总承包(EPC)设计施工能力;
(2)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拟投入其他人员要求:具有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造价专业负责人,配备齐全,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注册证;(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上的专业为准);
(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7)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信誉要求: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
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二、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申请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申请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申请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申请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申请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申请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1.拟投标的单位,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上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3.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http://110.249.147.67/G2/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定 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未“关注项目”的自行承担责任。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1 14:00至2021-03-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正定县文物保管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正定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39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杨双秋
| 联系人: | 马昌达 |
电话: |
0311-88786996
| 电话: | 0311-83807366-808/81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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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1-8380768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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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sjzbzz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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