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陕西省
公告名称:
陕西省
所属地区: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6-07
详细内容: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及新兴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及新兴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书店社区富兴路中段西侧商务楼三楼招标代理部(3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18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2021—CGZB—017

2、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及新兴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

3、预算金额:2,347,153.39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713,423.00元

第2包:1,633,730.39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阎良区交警大队装修改造工程,1 项,预算金额:713,423.00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施工内容为墙面工程、顶面工程、地面工程、强电工程、其他项目及零星项目等,用途为公用;

第2包:阎良新兴派出所-增建钢结构及装修改造工程,1 项,预算金额:1,633,730.39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施工内容为墙面工程、顶面工程、地面工程、强电工程、其他项目及零星项目等,用途为公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24 00:00:00 至 2021-09-21 23:59: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年报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会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3)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省外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9)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10)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1)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注:①对于可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②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供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税收缴纳证明和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11 17:30:00止

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书店社区富兴路中段西侧商务楼三楼招标代理部(31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阎良区交警大队装修改造工程,标书金额:免费赠送;

第2包:阎良新兴派出所-增建钢结构及装修改造工程,标书金额:免费赠送。

注:1、具体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日08:30-11:30,14:30-17:30,纸质版文件现场领取,谢绝邮寄;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版文档。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6-18 09:30:00

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书店社区富兴路中段西侧商务楼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户名称:陕西厷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富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账号:2705020101201000091712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街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9-8167515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3-8921111/13319136301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厷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书店社区富兴路中段西侧商务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厷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4日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福建省福鼎市太姥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动画电视剧拍摄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四川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岳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群项目合作方招标公开招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云南省罗平县公安局电脑采购谈判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云南j(竞):盈江口岸县城联检查验中心货场海关监管场所出口道路及围栏工程招标通知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跨省数字化设计评估系统硬件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福建福州地铁号线北段车站通风空调系统清洗与空气质量治理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省沽源监狱狱政设施建设项目武警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省肇庆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金花茶林下种植基地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辽宁省台安县城区第二水源地供水水文地质勘察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甘肃省永登县中川镇人民政府办公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